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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用期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吗?——全国社保代缴
发布时间:2021-12-22 文章来源: 网络编辑:admin(管理员) 浏览次数:26
首先要明确告诉小伙伴的是,没有所谓试用期合同一说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九条规定,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,试用期是不成立的,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。
所以,试用期不能单独约定,也不存在试用期合同的说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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